
浙江-宁波-象山县
一、历史沿革浙台(象山石浦)经贸合作区是浙江省首个海洋综合开发与保护试验区,园区充分依托石浦港地区得天独厚的海洋资源禀赋和良好的对台交流合作基础,申报设立浙台(象山石浦)经贸合作区,作为海洋综合开发与保护试验区的核心区率先启动。2012年3月30日、4月28日,时任宁波市市长刘奇和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辉忠分别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原则同意象山县委、县政府提交的《关于浙台(象山石浦)经贸合作区建设方案》。同年5月31日,获浙江省政府批复同意在整合新桥盐场、石浦港区等区块基础上,设立浙台(象山石浦)经贸合作区,纳入省级开发区管理序列。2012年12月20日,时任国台办主任王毅同志亲临石浦为“海峡两岸交流基地”授牌,并深情感叹:“基层交流,象山为先;亲情乡情,石浦为证!”。二、开发区域浙台(象山石浦)经贸合作区包括环石浦港的石浦镇、鹤浦镇、晓塘乡、高塘岛乡两镇两乡行政区域和新桥盐场区块(即目前在建的宁波象保合作区),其中陆域面积338平方公里(包括海岛面积174平方公里),海域面积4000平方公里,人口18.4万。三、发展概况浙台(象山石浦)经贸合作区成立以来,力求通过申报更高层级开发区提升政策空间,通过大平台招商提升发展空间,通过产业链整合谋求转型升级。历年来开展并推进了以下工作:(1)浙台(象山石浦)经贸合作区积极申报国家级经济开发区。2013年7月2日,时任浙江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强同志批复同意象山在浙台经贸区基础上申报国家级浙江象山台商投资区;4日,省政府印发浙政〔2013〕35号文件,向国务院正式提交申报设立国家级浙江象山台商投资区的请示。(2)浙台(象山石浦)经贸合作区申报设立海峡两岸渔业合作示范区。2014年5月,向浙江省台办递交了“关于要求设立‘海峡两岸渔业合作示范区’的请示”[象政〔2014〕7号],2015年3月,经层层递交后,最终由国台办、农业部联合批复,在合作区内设立“海峡两岸渔业合作示范区”,按照“一区五园”规划建设。(3)浙台(象山石浦)经贸合作区合作共建宁波象保合作区。2013年12月6日,按照宁波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宁波象保合作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宁波保税区、象山县政府《合作共建宁波象保合作区协议》,宁波象保合作区正式挂牌启动运作,依托新桥盐场、整合昌国石浦科技园,共建规划面积约25平方公里的宁波象保合作区。象山县专门成立国有投融资平台——宁波象保航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简称象山公司)。该公司财务上实行独立核算,挂靠浙台经贸区。象山公司成立至今,累计征用新桥、东陈旦门盐场区块土地约8713亩。(4)浙台(象山石浦)经贸合作区积极推进石浦港口岸开放工作。1.2015年2月,交通运输部正式批准新港码头临时开放,截至目前已连续10次成功获批。2.2019年5月,经东部战区批准,石浦港下湾门航道和石浦港口外锚地正式开放。3.2020年10月,经东部战区批准,石浦港区新港作业区、雷公山(打鼓峙)作业区、盘基塘作业区、黄湾塘作业实现开放。4.石浦港口岸正式开放的申报程序已经启动,相关文件已经上报市政府。5.2015年9月,石浦新港码头通过原国家商检总局考核评估验收,成为全宁波唯一的“宁波进境食用水生物指定口岸”。(5)浙台(象山石浦)经贸合作区全面启动北欧(中国)鲑鱼RAS陆基养殖项目。位于高塘岛乡,挪威投资方计划总投资7500万欧元,其中一期4500万欧元。象山方负责厂房建造和基础设施配套,为挪威方提供租赁服务。目前已建立内部周会面、外部两周例会推进机制,该项目已经正式开工。(6)浙台(象山石浦)经贸合作区积极推进打鼓峙区块招商。该项目属于海洋渔业全产业链招商项目,通过“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在打鼓峙岛区块建设并运行远洋渔业基地、水产交易市场、冷链物流、仓储冷藏、原料加工、综合服务等一系列功能,汇聚国内、国外、近海、远洋等各种资源,打造一个平台型、互联网型、金融型的渔业“云”平台,成为全国乃至亚洲最大的水产品集散中心、交易中心、冷链物流中心,促进石浦港从传统渔港向国际商贸专业港转型跨越。(7)浙台(象山石浦)经贸合作区深入对接台湾精品鱼种养殖项目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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